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与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西藏分公司”)的合作关系已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到期。合作到期后,本公司多次敦促相关责任人依法办理西藏分公司注销手续,但遭对方无理拒绝,至今未完成注销。为厘清法律边界、防范经营风险,本公司特此严正声明如下:
一、自2026年1月1日起,本公司已全面终止对西藏分公司的一切授权。西藏分公司不得再以本公司名义对外承接业务、签订合同、开具发票、收取款项或从事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。
二、自2026年1月1日起,西藏分公司的全部印章(包括公章、财务专用章、合同专用章、发票专用章等)及各类证照(营业执照副本等)均已作废,不再具有代表本公司的任何效力。任何单位或个人依据上述已作废的印章、证照与西藏分公司发生业务往来,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相关责任人自行承担,与本公司无关。
三、自2026年1月1日起,以西藏分公司名义形成的任何债权债务、劳动用工争议、行政处罚、诉讼纠纷及其他法律责任,本公司一律不予认可和承担。请各业务合作单位、金融机构、行政监管部门知悉并注意识别风险。
四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冒用本公司名义、已作废印章从事经营活动的,本公司将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,并追究其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,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本公司提醒广大客户及合作伙伴,在与西藏分公司发生业务前务必核实其有效授权。因忽视本声明而导致的任何损失,本公司概不负责。
特此声明。
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
2026年5月9日
正式文件见如下附件: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