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《滁州市工程造价信息员量化考核标准》的通知

 造价〔2018〕18号

各信息采集单位:

现将《滁州市工程造价信息员量化考核标准》印发给你们,自2019年元月份执行。

附件:滁州市工程造价信息员量化考核标准

滁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  

2018年12月18日      

滁州市工程造价信息员量化考核标准

为加强工程造价信息员管理,提高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采集发布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及时性,特制定本考核标准。

一、考核对象

本站选聘的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采集人员。

二、考核指标及分值设置

量化考核总分值为100分,其中:信息采集报送数量分值为20分,质量分值为50分,时效分值为10分,动态考核分值为20分。

三、考核时间和方式

数量分值、质量分值和时效分值按月评分公布,全年汇总平均。动态考核每月随机抽查,年终全面检查,分值年终一次评定。

数量分值、质量分值和时效分值由滁州工程造价信息系统自动生成,动态考核分值由站考核小组评定。

四、评分规则

(一)信息采集报送数量分值=实报数量/应报数量×20。

(二)信息采集报送质量分值=50×(1-超出±10%的报送个数/实报数量)。

信息员报送价格与当期发布价格相比,偏差范围超出±10%的,按相对偏差报价占比扣分。

(三)信息采集报送时效分值:每月20-25日之间报送信息的得满分,迟报一天得7分,迟报二天得3分,迟报三天及以上的不得分。

(四)动态考核分值:根据信息采集单位领导重视程度,信息员配置能力和水平,信息采集源头的真实性、可靠性,信息采集资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,信息质量精度的准确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。

五、考核结果运用

根据年度量化考核结果,对信息采集单位和信息员进行通报表扬,核发信息采集费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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